141、中国证券业协会可对证券经营机构担任某只股票发行的承销商资格提出否决意见。如提出否决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收到承销商备案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函告主承销商,同时抄报中国证监会。( )
142、在发行的具体申报上,仍然采取如下方式报送国家发政委:中央直接管理企业的申请材料由行业管理部门转报。( )
143、真实性原则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把能够提供给投资者判断证券投资价值的情况全部公开。( )
144、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可流通股份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应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 )
145、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的15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
146、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
147、辅导机构应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的必备知识,针对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辅导的具体内容,制订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以确信辅导对象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
148、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
149、以收益率为标的的荷兰式招标,即以募满发行额为止的中标商的最高收益率作为全体中标商的最终收益率,所有中标商的认购成本是相同的。2001年,记账式3期、7期国债采用了这种发行模式。( )
150、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的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