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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全真试题

来源:233网校 2010年5月21日
   31.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  )
   32.改组为境外募股公司时,如果有境外的会计师查验账目,结果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不一致,需要调整时,也要由确认原资产评估结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
   33.法律意见书是对律师工作过程、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每一法律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的详尽、完整的阐述,说明律师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相互沟通的情况,对发行人提供材料的查验、走访、谈话记录、现场勘查记录、查阅文件的情况以及工作时间等。律师在制作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同时,应制作工作底稿。(  )
   34.辅导报告是保荐人或主承销商(以下统称“辅导机构”)对拟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辅导工作结束以后,就辅导情况、效果及意见向有关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报告。(  )
   35.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
   36.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
   37.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不必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符合,但应与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
   38.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尽职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3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赋予中国证券业协会部分职责的决定》的规定,主承销商应当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其股票发行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承销商备案材料。(  )
   40.贴现现金流量法是通过预测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的利率计算公司的整体价值,从而进行股票估值的一种方法。(  )
   41.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方式,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所发生的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
   42.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应当一次行使完毕。(  )
   43.询价对象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
   44.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可以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询价、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  )
   4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以及向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配售等方式。(  )
   46.上交所规定,申购日后的第4天(T+4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如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退还给投资者。(  )
   4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
   48.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人应当继续完成。保荐人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
   49.发行人应披露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发行人应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作出合理解释。(  )
   50.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概览中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本次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等。(  )
   51.招股说明书应披露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
   52.发行人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按顺序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  )
   53.发行人应详细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分开情况,说明是否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
   54.发行人应披露近3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披露违规事实和受到处罚的情况,并说明对发行人的影响;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明确声明。(  )
   55.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5%。 (  )
   56.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发行价格应不高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
   57.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  )
   58.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新股发行、上市操作程序的规定除申购代码外基本一致。(  )
   59.在询价增发、比例配售操作流程中,若T日为增发发行日、老股东配售缴款日,则T+1日,询价区间公告见报,股票停牌1个小时。(  )
   60.网下配售比例只能保留小数点后3位,网上配售比例不受限制,由此形成的余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

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全真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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