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证券上市,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保荐书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与保荐业务有关的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
132、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完成后3个月内,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规范运作情况的报告。( )
133、短期融资券采用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
134、对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发起人通常是公司的大股东;对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发起人是公司的全部股东。( )
135、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后,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境内投资者披露所属企业向境外投资者披露任何可能引起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在半年度报告的重大事项中就所属企业业务发展情况予以说明。( )
136、产权界定的原则是:谁投资,谁拥有产权,( )
137、发审会后至发行前期间,如果发行人公布的公告内容涉及保荐人新出具专业报告的,保荐人应出具会后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 )
138、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时,在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公告5个交易日后停止其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 )
139、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申请条件一经受理,经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才能增加、撤回或更换。( )
140、在公司反收购战略中,限制董事资格属于保持公司控制权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