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对上市公司辅导机构应至少有5名固定成员参加。 ( )
172、如发生重大事项后,拟发行公司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拟发行公司应在报告中国证监会后第3日刊登补充公告。 ( )
173、首次公开发行公司网上直播推介活动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报备中国证监会和拟上市的交易所。 ( )
174、发审会后发行人新公布定期报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如果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除外)和重大事项临时公告涉及不利变化,应按照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要求详细披露相关内容,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
175、招股说明书是发行人发行股票时,就发行中的有关事项向公众作出披露,并向非特定投资人提出购买或销售其股票的要约邀请性文件。 ( )
176、主承销商应当于报送发行申请文件三天之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承销商备案材料。( )
177、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只能采用公开发行,不能采用非公开发行。( )
178、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包括:内容与格式准则、编报规则、规范问答、个案意见与案例分析。 ( )
179、某证券机构因保荐代表人数量少于3名不能注册登记为保荐人。( )
180、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和剐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通过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