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共60题,每题1分,共60分。正确的作√表示,错误的用×表示,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11、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
112、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应当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l/2以上通过。变动后,应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
113、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
114、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
115、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
116、设立公司,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 )
117、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2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 )
118、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 )
119、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
120、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1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