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发行人如果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应决定是否优先向原股东配售;如果优先配售,应明确进行配售的数量和方式以及有关原则。( )
172、在企业债券上市交易流通期间,发行人在每年1月1日前向市场投资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和信用跟踪评级报告。( )
17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受理,一律不得增加、撤回或更换。( )
174、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时,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须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但可以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
175、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能暂缓表决多次。( )
176、外资股的招股说明书的起草一般由发行人亲自起草。( )
177、如果上市公司所属企业申请境外上市,其公司最近3年要连续盈利。( )
178、上市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有关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前的10个交易日停止交易的事项。( )
179、通过发行股票筹资,可以不支付利息,因此其成本比借款筹资的成本低。( )
180、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实际发行额应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