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只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 )
142、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 )
143、
提供盈利预测的发行人还应当补充披露基于盈利预测的发行市盈率,其中每股收益应当按发行当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144、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生效后,如果是因资本过剩而减资,应当按照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向股东发还股款,或者免除或减少股东缴纳股款的义务。( )
145、
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
146、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要求基本一致。( )
147、
发行人律师应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并作出相关声明。( )
148、
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采用联合保荐,但保荐数量不得超过3家。( )
149、
如果国债承销价格定价过低,投资者就会倾向于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已流通的国债,而不是直接购买新发行的国债,从而阻碍国债分销工作顺利进行。( )
150、发行人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应披露股利分配的上限为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与上市地会计准则确定的未分配利润数字中较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