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发起人将经营业务纳入拟发行上市公司的,该经营业务所必需的商标应进入公司,其他第三方不得再使用。( )
142、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电子化网下发行程序中,发行人应按规定向登记结算平台发送网下配售结果数据,结算平台据此办理网下发行股份初始登记。( )
143、
合格投资者只能使用在登记结算公司注册的证券帐户进行证券公司债券的申购、受让等投资活动。( )
144、
采用以价格为标准的“荷兰式”招标发行国债时,以投标上的最低中标价格为承销价格,全体投标商的中标价格是单一的。( )
145、
辅导报告作为公司申请股票发行和上市的必备文件,与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报材料均应报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 )
146、
证券公司向其他证券公司借人短期次级债务的,作为债权人的证券公司在计算自身净资产时应当将借出的资金全额扣除。( )
147、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的,申报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重组完成后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 )
148、
保荐机构应当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的基础上,根据发行人的行业、业务、融资类型不同,在不影响保荐业务质量的前提下调整、补充、完善工作底稿。( )
149、
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不需要由保荐机构保荐。( )
150、
保险公司次级债务募集人在无法按时支付利息或补偿还本金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募集人实施破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