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应急预案
为保障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业务连续性,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制订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对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影响程度,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分为Ⅰ类事件、Ⅱ类事件、Ⅲ类事件。
(一)Ⅰ类事件是账户管理系统发生故障,银行无法通过四级操作员开展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以及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备案业务,预计2个工作日内可恢复的突发事件。
(二)Ⅱ类事件是账户管理系统发生故障,银行无法通过四级操作员开展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以及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备案,但可以通过一级或二级操作员办理银行账户业务,预计2个工作日以内难以恢复的突发事件。
(三)Ⅲ类事件是账户管理系统发生故障,银行通过系统四级操作员或一级、二级操作员均无法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且预计2个工作日内难以恢复的突发事件。
二、处置原则
(一)业务连续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连续性。
(二)技术抢救优先原则。优先组织技术力量对账户管理系统故障进行抢修,尽可能在可容忍时间内恢复系统功能。
(三)分类决策、有效处置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研判事件类型,分类决策,有效处置。其中,Ⅰ类事件由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启动应急预案,Ⅱ类、Ⅲ类事件由人民银行总行启动应急预案。
三、Ⅰ类事件应急处置
账户管理系统发生Ⅰ类事件,银行先行为企业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业务。待账户管理系统恢复后,及时向账户管理系统备案。
(一)账户开立
1.银行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真实性后,先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2.账户管理系统恢复运行之后,银行使用系统四级操作员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以及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备案。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并完成基本存款账户备案的,银行打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存款人密码交付企业;未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的,银行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二)账户变更
1.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变更证明文件后,先行为企业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变更手续;
2.账户管理系统恢复运行之后,银行使用系统四级操作员备案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变更信息。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发生变化的,打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交付企业。
(三)账户撤销
1.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撤销材料后,先行为企业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销户手续;
2.待账户管理系统恢复运行之后,银行及时使用系统四级操作员备案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撤销信息。
四、Ⅱ类事件应急处置
账户管理系统发生Ⅱ类事件,银行先行为企业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业务。同时,通过系统一级、二级操作员将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信息报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协助开展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及账户信息备案业务。
(一)账户开立
1.银行按规定审核存款人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真实性,先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2.银行通过系统一级或二级操作员在账户管理系统录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信息,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机构;
3.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及时协助银行开展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以及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信息备案。
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并完成基本存款账户备案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存款人密码等反馈银行,由银行交付企业。
未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知银行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二)账户变更
1.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变更证明文件后,先行为企业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变更手续;
2.银行通过一级或二级操作员录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变更信息,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3.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及时协助处理。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变化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新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反馈银行,由银行交付企业。
(三)账户撤销
1.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销户材料后,先行为企业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2.银行将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销户资料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时协助处理。
五、Ⅲ类事件应急处置
账户管理系统发生Ⅲ类事件,银行先行为企业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业务。待账户管理系统恢复后,及时向账户管理系统备案。
(一)账户开立
1.企业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户申请和开户证明文件,并出具《企业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见附);
2.银行按规定审核存款人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真实性后,先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3.账户管理系统恢复运行之后,银行通过系统四级操作员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以及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备案。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并完成基本存款账户备案的,银行打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存款人密码交付企业。未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审核的,银行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二)账户变更
1.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变更证明文件后,先行为企业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变更业务;
2.账户管理系统恢复后,银行通过系统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变更备案手续。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发生变化的,银行应打印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交付企业。
(三)账户撤销
1.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销户证明材料后,先行为企业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撤销业务;
2.账户管理系统恢复后,银行通过系统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撤销备案。
六、其他
突发事件报告、决策、指挥、处置等未尽事宜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银发〔2006〕14号)执行。
附
企业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
(银行名称):
本单位郑重承诺:在向你行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同时,我单位无基本存款账户,也未向其他银行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如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配合你行采取以下处置方式:
1□变更账户性质;
2□撤销账户。
本单位清楚知晓:企业(个体工商户)开立两个(含)以上基本存款账户的,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规定进行处罚。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违规开立两个(含)以上基本存款账户的,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