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
本章知识结构概览
本章重点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银行业的监管法律规定以及反洗钱法律知识等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直接检查监督权
建议检查监督权
全面检查监督权
中国银监会监督管理—————监管对象范围
监督管理措施
违反监管规定的处罚措施
反洗钱法律制度———————洗钱的概念、过程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违反反洗钱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处罚措施
学习本章应重点掌握:通过对本章的学习,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掌握和了解一定的金融监管和反洗钱法律知识,为依法合规从业奠定基础。对下列内容应重点体会:
监督管理是实现监管目标的一种措施;
监管机构通过检查监督可以评价监管对象是否遵守法律规定,是否符合审慎经营规则;
检查监督权是一种行政权,既是监管者的权利也是其法定职责;
我国现行银行业监管为多头监管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除了接受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的监管外,作为国有大型金融企业,还须接受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还须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地方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则还要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