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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冲刺试卷(七)

来源:233网校 2014-04-24 09:01:00
导读:233网校为大家提供2014年期货从业《期货法律法规》冲刺试卷(共8套),此卷为第七套。关注233网校期货从业,方便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试卷资料。

41.( )对取得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证券公司违反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行政处罚。

A.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B.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C.中国期货业协会

D.商务部

42.证券公司应定期对介绍业务规则、风险隔离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营业部介绍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合规检查,发生重大事项的,证券公司应当在( )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A.2个

B.3个

C.5个

D.7个

43.期货从业人员从事或者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行为,情节严重的( )。

A.暂停其从业资格6个月至12个月

B.予以训诫,并暂停其从业资格l2个月

C.撤销其从业资格

D.撤销其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或永久性拒绝受理其资格申请

44.《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的施行时间是( )。

A.2007年4月20日

B.2007年7月4日

C.2008年4月30日

D.2008年6月1日

45.期货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 )内通知期货公司。

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46.具有期货等金融或者法律、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从事除期货以外的其他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的年限可以放宽(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47.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 )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A.3年

B.5年

C.6年

D.8年

48.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被开除之日起未逾( )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A.2年

B.3年

C.5年

D.6年

49.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因违法违规

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 )年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50.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被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 )年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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