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与善后处理
199×年×月×日17时许,某汽运总公司新化分公司47车队驾驶员谭某某(男,3l岁,准驾A,证号为432524650906051)驾驶某汽车运输总公司新化分公司47车队湘K•70150东风662型大客车,执行某某县至某某市的客班任务返回后,未经调度派班,私自接受某某县城关镇北渡管区新渡村村民卿继承的租车要求,以 1400元一趟的口头约定,运送民工47名(不含司机本人和1名修理工)前往石长铁路某某车站基建工地务工。该车途经冷水江、沙塘湾、锡矿山、梅城等地后,于2月23日凌晨1时50分行至某县城关镇省道1837线桃花江大桥西端15.35米处时冲上距桥面0.3米高的人行道,撞破大桥左侧护栏4.7米后坠入距桥面11米高的桃花江河中(水深2.5米),车上49人全部落水,造成4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车辆基本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
23日凌晨2时10分,某县公安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有关方面作了汇报。随后,由某县委书记、县长牵头,组织公安、武警、交警、交通、卫生、民政、劳动等11个县直部门的130多名干警和职工陆续赶赴现场,调集5条船只、l辆吊车,开展打捞抢救工作。3时50分,客车被打捞上岸,救出落水人员7名,捞出遇难人员尸体42具。5时许,现场处理基本结束。事故发生后,某某市委书记、副市长等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于凌晨3时20分赶到现场。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抵达现场后,当即参与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并召开会议,成立由他任组长的“2•23”事故抢救及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伤员抢救、接待保卫等6个工作组,人员到位,责任到人。鉴于“2•23”事故后果特别严重,领导小组根据省委、省政府“稳定压倒一切”的指示,将这一事故处理作为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研究确定了处理此次事故的4条原则:1.迅速处理,不得拖延;2.分散处理,避免集结;3.就地处理,尸体一律在桃江火化;4.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团结一致做好工作。按照这4条原则,各工作小组和有关人员统一认识,顾全大局,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鉴于这次事故死难者集中分布在相邻两县,家属多相互认识,处理稍有不当,极易诱发闹事。领导小组采取了一个声音,分头做工作,一个抚恤标准,一次发放到位的工作方法。由两县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包干到户做安抚工作,由省人寿保险公司和某汽运总公司各拿出65万元,按每名死难者一次性补偿2.3万元(丧葬费3千元、抚恤费2万元)的标准一次发给死者家属。由于责任明确,方法得当,措施有力,思想工作到位,家属情绪稳定,并在火化协议书和善后调解结案书上逐一签字表示同意。至25日晚9时许,42具尸体全部火化。26日上午8时,家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下,分期分批陆续返回。至此,前后只用79个小时,“2•23”事故的善后工作基本处理完毕。
二、事故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
经调查,这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如下:
1.车速过快。据驾驶员谭某某交代,新化至梅城一段路况差,行车慢,加之途中接行李、修车等耽误了时间。为了及时返回新化第二天正常运营,他已有抢时间求快的心理,加之车过梅城,路况逐步好转,谭将车速提高,到达桃江县城时,桃花路既宽又平直,此时正值午夜时分,人车俱少,在无人提醒(车上乘员皆已酣睡)的情况下,谭产生了麻痹情绪,用五档高速行驶。谭自己也承认车速过快,据幸存者之一的修车工刘晓锋事后反映,出事之前车速很高,以致被震醒。一农用三轮车司机徐雄辉反映说:“那辆车(指肇事车)开得很快,超过我后,冲到桥上,往右一靠,再往左一拐,就掉到河里去了。”另据桃江县城城关镇一改装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刘伏龙证实,他当时驾驶三轮车是用最高档、最大油门行驶,但很快被大客车超过。事后,交警部门用该车在同样时间进行了模拟试验,证实三轮车车速在50公里左右,据此推断,当时大客车的车速应在每小时60公里以上。
2.疲劳驾驶。据调查,湘K•70150号大客车近两月来一直不间断由肇事驾驶员谭某某一人驾驶,每天往返新化至邵阳一次。事发前一天,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