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接触危险。
(6)不影响正常操作,不得与机械的任何可动零部件接触;对人的视线障碍最小。
(7)便于检查和修理。
(四)厂内运输安全对策措施
着重就铁路、道路线路与建筑物、设备、大门边缘、电力线、管道等的安全距离和安全标志、信号、人行通道(含跨线地道、天桥)、防护栏杆,以及车辆、道口、装卸方式等方面的安全设施提出对策措施。
根据《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94)、《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GB/6386—86),《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10827—89)和各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提出其他对策措施。
化学危险品贮运安全对策措施。
①危险货物包装应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设置标志;
②危险货物包装运输应按《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90)执行;
③应按《化学危险品标签编写导则》(GB/T 15258—94)编写危险化学品标签;
④应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95)对上述物质进行妥善贮存,加强管理;
⑤ 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GB/16483—2000)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的内容和编写要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括16部分的内容。具体是:化学品及企业标识、成分/组成信息、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个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资料、生态学资料、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和其他信息。
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例如,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氰化物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二、安全管理整改措施
与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处于同一层面上的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如果将安全技术对策措施比做计算机系统内的硬件设施,那么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则是保证硬件正常发挥作用的软件。安全管理对策措施通过一系列管理手段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整合、完善、优化,将人、机、物、环境等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安全健康的前提下正常开展,使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发挥最大的作用。
(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企业依据的自身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巡视制度》、《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安全监督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厂内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管理制度;《职业病报告处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责任制度》、《危险设备管理制度》等。
(二)建立并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保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能落实到人。明确各级第一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