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从业人员实行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规定 来源:www.examda.com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下同)第十一条规定: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四条条规定:“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20%。”
三、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事故调查处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的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对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和要求做出严格的规定,并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的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事故调查处理的目的不完全是通过对事故的调查,科学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发生的教训和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以警示后人。这是事故调查处理的真正目的,也是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意义所在。
事故调查与事故处理,是两个相对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工作。事故调查的任务,主要是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分清事故的责任,提出防范类似事故的措施;事故处理的任务,主要是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实现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73条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内外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依责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因此,事故调查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认真地对待,不得有丝毫的疏漏。
(2)“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这四条原则互相联系,相辅相成,成为一个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系统。
(3)公正、公开的原则。公正,就是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准包庇事故责任人,也不得借机对事故责任人打击报复。更不得冤枉无辜;公开,就是对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以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吸取事故的教训。
(4)分级管辖的原则。事故的调查处理是依照事故的分类级别来进行的。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调查和处理分别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34号令)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进行。
四、事故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案例纪实
特大交通事故
199×年×月×日凌晨1时50分左右,某县境内发生一起大客车坠入河中的特大交通事故(以下简称“2•23”事故),死亡42人,轻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非常重视,针对该起事故发生在桃江,涉及3个地市,处理稍有不当,极易诱发严重后果等因素,当即指示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立即率领省公安、劳动、交通、保险等部门领导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至2月26日,事故现场抢救和善后工作基本处理完毕。3月5日至14日,由公安、劳动、交通、监察、检察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调查组对“2•23”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此后,省委常委周副省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问题。同时,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对“2•23”事故调查处理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
一、事故经过与善后处理
199×年×月×日17时许,某汽运总公司新化分公司47车队驾驶员谭某某(男,3l岁,准驾A,证号为432524650906051)驾驶某汽车运输总公司新化分公司47车队湘K•70150东风662型大客车,执行某某县至某某市的客班任务返回后,未经调度派班,私自接受某某县城关镇北渡管区新渡村村民卿继承的租车要求,以1400元一趟的口头约定,运送民工47名(不含司机本人和1名修理工)前往石长铁路某某车站基建工地务工。该车途经冷水江、沙塘湾、锡矿山、梅城等地后,于2月23日凌晨1时50分行至某县城关镇省道1837线桃花江大桥西端15.35米处时冲上距桥面0.3米高的人行道,撞破大桥左侧护栏4.7米后坠入距桥面11米高的桃花江河中(水深2.5米),车上49人全部落水,造成4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车辆基本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
23日凌晨2时10分,某县公安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有关方面作了汇报。随后,由某县委书记、县长牵头,组织公安、武警、交警、交通、卫生、民政、劳动等11个县直部门的130多名干警和职工陆续赶赴现场,调集5条船只、l辆吊车,开展打捞抢救工作。3时50分,客车被打捞上岸,救出落水人员7名,捞出遇难人员尸体42具。5时许,现场处理基本结束。事故发生后,某某市委书记、副市长等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于凌晨3时20分赶到现场。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抵达现场后,当即参与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并召开会议,成立由他任组长的“2•23”事故抢救及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伤员抢救、接待保卫等6个工作组,人员到位,责任到人。鉴于“2•23”事故后果特别严重,领导小组根据省委、省政府“稳定压倒一切”的指示,将这一事故处理作为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研究确定了处理此次事故的4条原则:1.迅速处理,不得拖延;2.分散处理,避免集结;3.就地处理,尸体一律在桃江火化;4.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团结一致做好工作。按照这4条原则,各工作小组和有关人员统一认识,顾全大局,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