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中级安全工程师>专业指导>法律知识

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第二章讲师讲解:第3节

作者:【宁德春】 2014年9月30日
  十六、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
  各种危险物品是引发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加强危险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和重点监控,是落实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
  (一)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二)危险物品的审批监管
  加强对危险物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是法律赋予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目前我国已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做出了规定,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

ȫʦѧϰ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