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银行从业初级《法律法规》新旧教材对比
2023 年初中级银行从业《法律法规》教材详细变动对比
章 节
2022 年教材 2023 年教材
变化
页码 内容 页码 内容
第一部分
第一
章 经
济金
融基
础知
识
第二
节 行
业经
济发
展分
析
7 一、我国的行业分类:根据我国 2017
年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将我国行业分为 20
个门类、97 个大类、473 个中类、1381
个小类。
7 根据我国 2017 年公布、2019 年修订的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2017)(按第 1 号修改单修订),将我国行
业分为 20 个门类、97 个大类、473 个
中类、1382 个小类。
数值变
动
第二
章 金
融基
础知
识
第一
节 货
币基
础知
识
18 二: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
2.货币供应量层次划分
在实践中,各国中央银行对货币层次
的划分不尽相同,但所依据的标准基
本一致,即货币的流动性。流动性是
金融资产转化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和
成本的多少,即金融资产转化为货币
而不损失的能力。根据货币层次划分
的一般原则,各国的做法略有不同。
同一个国家,在不同时期,货币层次
的划分也不相同。
1994 年 10 月,按照国际通行的原则,
以货币流动性差别作为划分各层次货
币供应量的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供应量统计和
公布暂行办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
将我国货币供应量划分为 M0、M1、
M2、M3。各层次的货币内容如下:
M0:流通中现金
M1: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
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
用卡类存款
M2: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
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外币存
款+信托类存款
M3: 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
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18 二: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
2.货币供应量层次划分
在实践中,各国中央银行对货币层次的
划分不尽相同,但所依据的标准基本一
致,即货币的流动性。流动性是金融资
产转化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的多
少,即金融资产转化为货币而不损失的
能力。根据货币层次划分的一般原则,
各国的做法略有不同。同一个国家,在
不同时期,货币层次的划分也不相同。
自 20 世纪 90 年代起,根据我国的实际
情况,货币供应量划分为 M0、M1 和
M2。各层次的货币内容如下:
M0:流通中现金
M1: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
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类
存款 M2:M1+城乡
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
质的存款+外币存款+信托类存款
更新
2023 年初中级银行从业《法律法规》教材详细变动对比
章 节
2022 年教材 2023 年教材
变化
页码 内容 页码 内容
第一部分
第一
章 经
济金
融基
础知
识
第二
节 行
业经
济发
展分
析
7 一、我国的行业分类:根据我国 2017
年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将我国行业分为 20
个门类、97 个大类、473 个中类、1381
个小类。
7 根据我国 2017 年公布、2019 年修订的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2017)(按第 1 号修改单修订),将我国行
业分为 20 个门类、97 个大类、473 个
中类、1382 个小类。
数值变
动
第二
章 金
融基
础知
识
第一
节 货
币基
础知
识
18 二: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
2.货币供应量层次划分
在实践中,各国中央银行对货币层次
的划分不尽相同,但所依据的标准基
本一致,即货币的流动性。流动性是
金融资产转化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和
成本的多少,即金融资产转化为货币
而不损失的能力。根据货币层次划分
的一般原则,各国的做法略有不同。
同一个国家,在不同时期,货币层次
的划分也不相同。
1994 年 10 月,按照国际通行的原则,
以货币流动性差别作为划分各层次货
币供应量的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供应量统计和
公布暂行办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
将我国货币供应量划分为 M0、M1、
M2、M3。各层次的货币内容如下:
M0:流通中现金
M1: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
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
用卡类存款
M2: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
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外币存
款+信托类存款
M3: 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
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18 二: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
2.货币供应量层次划分
在实践中,各国中央银行对货币层次的
划分不尽相同,但所依据的标准基本一
致,即货币的流动性。流动性是金融资
产转化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的多
少,即金融资产转化为货币而不损失的
能力。根据货币层次划分的一般原则,
各国的做法略有不同。同一个国家,在
不同时期,货币层次的划分也不相同。
自 20 世纪 90 年代起,根据我国的实际
情况,货币供应量划分为 M0、M1 和
M2。各层次的货币内容如下:
M0:流通中现金
M1: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
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类
存款 M2:M1+城乡
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
质的存款+外币存款+信托类存款
更新
19 二: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
2.货币供应量层次划分
18 二: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
2.货币供应量层次划分
自 2022 年 12 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对数
字人民币一并统计,即“流通中货币
(M。)含流通中数字人民币。
新增
第二
节 货
币政
策
29 二、货币政策工具: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完善,我
国中央银行还创设了多种新型政策工
具,包括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
临时流动性便利(TLF)、常备借贷便
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
补充贷款(PSL),用以管理中短期利
率水平。
28 二、货币政策工具: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完善,我国
中央银行还创设了多种新型政策工具,
包括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临时流
动性便利(TLF)、常备借贷便利(SLF)、
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
(PSL)、定向中期便利(TMLF),用以
管理中短期利率水平。
更新
第三
章 金
融市
场
第二
节 货
币市
场与
资本
市场
50-5
1
二、资本市场
3.我国多层次股票市场的发展
49 二、资本市场
3.我国多层次股票市场的发展
缩减调
整
第三
节我
国金
融市
场组
织体
系
53-5
4
一、货币当局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中央银行,是国
务院组成部门之一,是代表政府干预
经济、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
法》规定,在国务院领导下履行职责,
开展业务,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
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时,中国人民
银行担负有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等金融
监督管理职能,是重要的金融监管机
构。2018 年 3 月,组建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后,原银监会、保
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
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
入中国人民银行。
51 一、货币当局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
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
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在
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
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
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内容更
新
19 二: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
2.货币供应量层次划分
18 二: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
2.货币供应量层次划分
自 2022 年 12 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对数
字人民币一并统计,即“流通中货币
(M。)含流通中数字人民币。
新增
第二
节 货
币政
策
29 二、货币政策工具: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完善,我
国中央银行还创设了多种新型政策工
具,包括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
临时流动性便利(TLF)、常备借贷便
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
补充贷款(PSL),用以管理中短期利
率水平。
28 二、货币政策工具: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完善,我国
中央银行还创设了多种新型政策工具,
包括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临时流
动性便利(TLF)、常备借贷便利(SLF)、
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
(PSL)、定向中期便利(TMLF),用以
管理中短期利率水平。
更新
第三
章 金
融市
场
第二
节 货
币市
场与
资本
市场
50-5
1
二、资本市场
3.我国多层次股票市场的发展
49 二、资本市场
3.我国多层次股票市场的发展
缩减调
整
第三
节我
国金
融市
场组
织体
系
53-5
4
一、货币当局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中央银行,是国
务院组成部门之一,是代表政府干预
经济、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
法》规定,在国务院领导下履行职责,
开展业务,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
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时,中国人民
银行担负有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等金融
监督管理职能,是重要的金融监管机
构。2018 年 3 月,组建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后,原银监会、保
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
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
入中国人民银行。
51 一、货币当局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
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
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在
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
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
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内容更
新
54 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
我国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13 日,国务院机构改革
确定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
称中国银监会,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25 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
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
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
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
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
保监会,成立于 1998 年 11 月 18 日,
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
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
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
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2018 年 3 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
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职责整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
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
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
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
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
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
和国务院授权,统--监督管理全国证
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
保障其合法运行。
51-5
2
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
我国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 年 3 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
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
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
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
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
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
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
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
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
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
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2018 年 3 月组建的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
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
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
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
合法运行。2023 年 3 月,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
案》,明确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
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
内容更
新
55 五、保险类金融机构
保险类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
司等。
53 五、保险类金融机构
保险类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保
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集团公司等。
新增【保
险集团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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