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应当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⑥能够实际控制后者的其他情况。
商业银行可以参照前述的单一法人客户分析方法,对集团法人客户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非财务因素以及担保等整体状况进行逐项分析,以识别其潜在的信用风险。但集团法人客户的状况通常更为复杂。其中,对集团内关联交易的正确分析和判断至关重要。
关联交易是指发生在集团内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转移权利或义务的事项安排。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与他方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事业法人。国家控制的企业间不应当仅仅因为彼此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
分析企业集团内的关联交易时,首先应全面了解集团的股权结构,找到企业集团的最终控制人和所有关联方,然后对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否属于正常交易进行判断。
①纵向一体化集团。这类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上游企业为下游企业提供半成品作为原材料,以及下游企业再将产成品提供给销售公司销售。
②横向多元化集团。这类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集团内部企业之间存在的大量资产重组、并购、资金往来以及债务重组。
商业银行发现客户的下列行为/情况时,应当注意分析和判断其是否属于集团法人客户内部的关联方。
此外,在识别和分析集团法人客户信用风险的过程中,商业银行还应当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①充分利用已有的内外部信息系统。
②与客户建立授信关系时,授信工作人员应当尽职受理和调查评价。
③识别客户关联方关系时,授信工作人员应重点关注。
④集团法人客户的识别频率与额度授信周期应当保持一致。
⑤在定期识别期间,集团法人客户的成员单位若发生权关系变动,导致其与集团的关系发生变化。
⑥对所有集团法人客户的架构图必须每年进行维护,更新集团内的成员单位。
2.集团法人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
集团法人客户的信用风险通常是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法人客户多头授信、盲目/过度授信、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法人客户经营不善,或集团法人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原因造成的。
(1)内部关联交易频繁
(2)连环担保十分普遍
(3)财务报表真实性差
(4)系统性风险较高
(5)风险识别和贷后监督难度较大
3.1.4贷款组合信用风险识别
风险分散化,即将信贷资产分散于相关性较小或负相关的不同行业/地区/信用等级/业务领域的借款人,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资产组合的总体风险;与之相反,信贷资产过度集中于特定行业、信用等级或业务领域,将大大增加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在识别和分析贷款组合信用风险时,应当更多地关注系统性风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
1.宏观经济因素
2.行业风险和区域风险
行业风险和区域风险同属于系统性风险的表现形式。
(1)行业风险
(2)区域风险
区域风险是指特定区域内所有企业类客户履约情况和信用水平的综合体现。
区域风险作为一种系统性风险难以通过贷款组合完全消除,因此其成为影响资产组合信用风险水平的一种重要风险因素。从实践来看,国外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一般都没有区域风险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