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委员会针对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不同,提出了信用风险计量的两大类方法:标准法,基于商业银行资产的外部评级结果,以标准化方式计量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基于商业银行自身健全和完备的内部评级体系计量信用风险,但必须经过监管当局的技术检验和正式批准。
1.标准法
①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分为对主权国家的债权、对一般商业银行的债权、对公司的债权、包括在监管零售资产中的债权、以居民房产抵押的债权、表外债权等13类;
②对主权、商业银行、公司的债权等非零售类信贷资产,根据债务人的外部评级结果分别确定权重,零售类资产根据是否有居民房产抵押分别给予75%、35%的权重,表外信贷资产采用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转换为信用风险暴露;
③允许商业银行通过抵押、担保、信用衍生工具等信贷资产的风险敏感性,但缺点也很明显:过分依赖于外部评级,对于缺乏外部评级的公司类债权统一给予100%的风险权重,缺乏敏感性;此外,也没有考虑到不同资产间的相关性。
【单选】在计量信用风险的方法中,《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标准法的缺点不包括()。
A.过分依赖于外部评级
B.没有考虑到不同资产间的相关性
C.对于缺乏外部评级的公司类债券统一给予100%的风险权重,缺乏敏感性
D.与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相比,提高了信贷资产的风险敏感性
答案:D
2.内部评级法
内部评级法要去商业银行建立健全的内部评级体系,自行预测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期限(M)等信用风险因素,并根据如下权重公式计算每笔债项的信用风险资本要求(K):
(1)公司、主权及商业银行暴露
①非违约风险暴露
②违约风险暴露
(2)零售暴露
根据对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依赖程度的不同,内部评级法又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两种:
①初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客户评级估计每一等级客户违约概率,其他风险要素采用监管当局的估机值;
②高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二维评级体系自行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期限。
初级法和高级法的区分只适用于非零售暴露,对于零售暴露,只要商业银行决定实施内部评级法,就必须自行估计PD和LGD。
【单选】《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使用基于()的方法来计量违约概率、违约损失,并据此计算信用风险对应的资本要求。
A.外部评级体系
B.内部评级体系
C.宏观评级体系
D.微观评级体系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