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反洗钱法律制度
1.洗钱的概念及其三个阶段
2.洗钱的常见方式
3.《反洗钱法》的通过、施行时间
4.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职责
5.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反洗钱职责
6.反洗钱义务的主要内容
7.《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通过、施行时间
8.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职责
9.《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有关大额交易、可疑交易和免于报告交易的规定
10违反反洗钱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5.4.1 洗钱概述
1. 洗钱的概念及洗钱过程
洗钱是为了掩饰非法收入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使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
洗钱的过程通常被分为三个阶段,即处置阶段、培植阶段、融合阶段。
处置阶段:指将犯罪收益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是最容易被侦查到的阶段。
培植阶段:即通过复杂的多种、多层的金融交易,将非法收益与其来源分开,并进行最大限度的分散,以掩饰线索和隐藏身份。
融合阶段:被形象地描述为“甩干”,即使非法变为合法,为犯罪得来的财务提供表面的合法掩藏,在犯罪收益批上了合法外衣后,犯罪收益人就能够自由地享用这些肮脏的收益,将清洗后的钱集中起来时用。
2. 洗钱的常见方式
(1)借用金融机构。匿名存储、利用银行贷款掩饰犯罪收益、控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2)保密天堂。一是有严格的银行保密法。二是有宽松的金融规则。三是有自由的公司法和严格的公司保密法。
(3)空壳公司。亦称为被提名人公司,一般是指为匿名的公司所有权人提供的一种公司结构,这种公司是被提名董事和持票人所享有的所有权结合的产物。
(4)现金密集行业
(5)伪造商业票据
(6)走私
(7)利用犯罪所得直接购置不动产和动产
(8)通过证券和保险业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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