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的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收取服务费或代客买卖差价的理财业务、咨询顾问、基金和债券的代理买卖、代客买卖资金产品、代理收费、托管、支付结算等业务。
中间业务相比于传统业务而言,具有以下特点:
(1)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银行的自有资金。
(2)不承担或不直接承担市场风险。
(3)以接受客户委托为前提,为客户办理业务。
(4)以收取服务费(手续费、管理费等)、赚取差价的方式获得收益。
(5)种类多、范围广,所占的比重日益上升。
中间业务发展的基础是中间业务创新。我国银行的中间业务吸纳型和模仿型创新较多,原创型和再创型创新较少,较复杂的金融衍生品的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技术含量低。
3.3.1交易业务
1.外汇交易业务
①外汇标价方法
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
例如:对中国而言,1$=6.5¥
间接标价法又称为应收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
②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
在直接标价法下,数额较小的价格为外汇买入价,数额较大的价格为外汇卖出价。
(1)即期外汇交易
(2)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又称为期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后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
2.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远期 |
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资产,包括利率远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 |
期货 |
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按照交易的标的物(也称基础资产)的不同可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 |
互换 |
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同种货币的名义本金交换利息额的金融合约。 |
期权 |
期权买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这是区别 看涨期权:买方有买的权利 看跌期权:买方有卖的权利 欧式期权:买方只能在到期日行权 美式期权:买方可在买入后至到期日之间任何时间行权。 |
3.3.2 清算业务
银行清算业务是指银行间通过账户或有关货币当地清算系统,在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按地域划分,清算业务可分为国内联行清算和国际清算。
常见清算模式有实时全额清算、净额批量清算、大额资金转账系统及小额定时清算四种模式。
国内联行清算 |
系统内联行清算:同属一个总行的各个分支机构间的资金账务往来,包括全国联行清往来、分行辖内往来、支行辖内往来 |
跨系统联行清算:结算业务发生在两家不同的银行间的清算业务,跨系统往来的资金清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 |
国际清算 |
国际银行间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国际清算的类型主要分为内部转账型和交换型两种。 |
3.3.3 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采用票据、汇款、托收、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提供的服务。
|
内容 |
汇票 |
银行汇票 |
本票 |
银行本票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银行本票分为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 |
支票 |
现金支票:用于支取现金 |
汇款 |
①电汇:特点是交款迅速、安全可靠、费用高。多用于急需用款和大额汇款。 |
信用证 |
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 |
托收 |
委托人(收款人)向其账户所在银行(托收行)提交凭以收取款项的金融票据或/和商业单据,要求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款项能否收到不承担责任。 |
银行卡业务
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信用卡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借记卡
代理业务
露封保管业务和密封保管业务的区别在于:密封保管的客户在将保管物品交给银行时先加以密封。
备用信用证和其他信用证的区别在于:备用信用证中,开户行通常是第二付款人。
个人理财业务:理财顾问业务,综合理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