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银行主要业务
3.1 负债业务
3.1.1 存款业务
存款是存款人基于对银行的信任而将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
存款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存款业务的分类
按客户类型,可分为个人存款和对公存款。
按存款期限,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按存款币种,可分为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存款业务 |
人民币存款 |
个人存款 |
活期存款 | |
定期存款 |
整存整取 | |||
零存整取 | ||||
整存零取 | ||||
存本取息 | ||||
定活两便存款 | ||||
个人通知存款 | ||||
教育储蓄存款 | ||||
单位存款 |
单位活期存款 |
基本存款账户 | ||
一般存款账户 | ||||
临时存款账户 | ||||
专用存款账户 | ||||
单位定期存款 | ||||
单位通知存款 | ||||
单位协定存款 | ||||
保证金存款 | ||||
同业存款 | ||||
外币存款 |
按客户类型分类 |
外汇储蓄存款 | ||
单位外汇存款 | ||||
按存期分类 |
活期存款 | |||
定期存款 | ||||
按账户种类分类 |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 |||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
1.个人存款业务
个人存款又叫储蓄存款,是指居民个人将闲置不用的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
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1999年11月1日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应当缴纳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利息税税率为20%,由存款银行代扣代缴。自2007年8月15日起,利息税税率调整为5%。
活期存款 |
①活期存款通常1元起存,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分段计息算至厘位,合计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除活期存款在每季结息日时将利息计入本金作为下季的本金计算复利外,其他存款不论存期多长,一律不计复利。 |
定期存款 |
(1)逾期支取的定期存款计息 |
其他类型 |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个人通知存款(1天、7天)、教育储蓄存款(免征利息所得税,储户为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50~2万,1Y,3Y,6Y)、保证金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黄金交易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定期存款种类
|
方式 |
起存 |
存期 |
特点 |
整存整取 |
整笔存入 |
50 |
3m,6m,1Y,2Y,3Y,5Y |
长期闲置资金 |
零存整取 |
每月存入固定金额 |
5 |
1Y,3Y,5Y |
利率低于整存整取,高于活期 |
整存零取 |
整笔存入 |
1000 |
存:1Y,3Y,5Y |
本金可全部提前支取,不可部分提前支取,利息于期满结清时支取,利息高于活期 |
存本取息 |
整笔存入 |
5000 |
存:1Y,3Y,5Y |
本金可全部提前支取,不可部分提前支取,取息日未到不得提前支取利息,以后可随时取息,但不计息 |
2.单位存款业务
单位存款,是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
账户类型 |
备注 |
基本存款账户 |
同一存款客户只能在商业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
一般存款账户 |
一般存款帐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
专用存款账户 |
特定用途,专款专用 |
临时存款账户 |
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该种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
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定期存款利息计息。
3.人民币同业存款
注意同业存放与存放同业的区别
4.外币存款业务
外币存款业务币种
①我国银行开办的外币存款业务币种主要有九种: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简称“瑞郎”)、新加坡元。
②现汇是指可自由兑换的汇票、支票等外币票据。现钞是具体的、实在的外国纸币、硬币。
③中间价(基准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
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多本着钞变钞、汇变汇的原则。现汇买入价和现钞买入价往往不同。钞买价比汇买价要低。
现汇买入价:银行买入外汇的价格
现钞买入价:银行买入外币现钞的价格
现汇卖出价:银行卖出外汇的价格
现钞卖出价:银行卖出外币现钞的价格
(1)外汇储蓄存款
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外汇储蓄存款只能用于外汇存取,不能进行转账
划分 |
种类 |
按主体类别 |
境内个人外汇账户 |
境外个人外汇账户 | |
按账户性质 |
外汇结算账户:用于转账汇款等资金清算支付 |
资本项目账户 | |
外汇储蓄账户 |
(2)单位外汇存款
境内机构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统一采用美元核定。
单位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包括贷款(外债及转贷款)专户、还贷专户、发行外币股票专户、B股交易专户等。
3.1.2 借款业务
1.同业拆借
2.债券回购
3.向中央银行借款
4.金融债券
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