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12.3.1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含义和种类
1.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含义
贷款损失分为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银行提取资本金来覆盖非预期损失,提取准备金来覆盖预期损失
2.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种类
(1)普通准备金
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我国银行按照贷款余额1%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金相当于普通准备金。普通损失准备金可以计入银行资本基础的附属资本,不能超过加权风险资产的1.25%,超过部分不再计入。具有资本性质
(2)专项准备金
反映的是贷款账面价值与实际评估价值的差额,或者说反映的是贷款的内在损失专项准备金不具有资本的性质。
(3)特别准备金
针对贷款组合中的特定风险,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特别准备金是按照贷款内在损失计提专项准备金基础之上计提的。
12.3.2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基数和比例
普通准备金的计提基数有三种:
①全部贷款余额;
②全部贷款扣除已提专项准备金后的余额;
③正常类贷款余额或再加上关注类贷款余额。计提比例为1%
·专项准备金的计提基数有两种,分别是不良贷款或“非正常类贷款”,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是100%
·特别准备金的计提基数为某一特定贷款组合的全部贷款余额。是按照贷款内在损失计提了专项准备金基础上计提的,其计提比例按照国别或行业等风险的严重程度确定。
【例题】(2009年真题)对于划分为损失类的贷款,应按贷款余额的()计提专项准备金。
A.20%
B.50%
C.100%
D.80%
【解析】对于划分为损失类的贷款,应按贷款余额的100%计提专项准备金。对于大额的可疑类贷款,如果一固定的比率按照分类结果计提,其内在损失率与计提比率的误差将对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及总体水平产生较大影响。故答案为C
12.3.3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原则和方法
1.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要符合审慎会计原则的要求
2.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要坚持及时性和充足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应当在估计到贷款可能存在内在损失、贷款的实际价值可能减少时进行,而不应当在贷款内在损失实际实现或需要冲销贷款时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判断)
·充足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应当随时保持足够弥补贷款内在损失的准备金。
12.3.4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
1.对大额不良贷款逐笔计提专项准备金
对于划分为损失的贷款,应按贷款余额的100%计提专项准备金。
2.按照分类结果对其他“非正常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
3.对“非正常类贷款”的同质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
4.对正常贷款计提普通准备金
比较常用的方法是在全部贷款余额之中扣除专项准备金后确定提取
5.计提特别准备金
6.汇总各类准备金
7.根据其他因素对贷款损失准备金总体水平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