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消防工程师 > 考试报考 > 考试报名

河南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人员报名考试通知

来源:河南消防产业信息网 2014-07-28 14:03:00

 关于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复审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通过初审报名的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附件2)。
  二、复审时间和地点
   7月3日至7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5:00至17:30,省公安消防总队技术处七楼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三、复审顺序安排
  按照各地初审报名的编号,每天分批次安排复审(附件1),7月3日至7月4日先对开封、许昌、焦作、新乡、漯河、南阳6个地市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其他地市复审时间及名单将于7月5日前在“河南消防产业信息网”通知。
  四、复审要求
  (一)资料审查。请按照资格复审时间安排,携带相关资料到复审地点参加复审。相关资料包括:
  1、《报名表》;
  2、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从业经历的文件资料;
  5、本人1寸免冠电子照片(命名:报名编号+姓名,如:郑州0001张三)。
  (二)如以单位报名的,请明确1名人员携带本单位复审人员的相关资料参加复审。
  五、复审结果。
  复审结束后,省公安消防总队会及时在《河南消防产业信息网》公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各单位及时关注。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牢记本人的报名编号,按照时间安排,及时进行资格复审。由于资格复审在消防总队办公大楼,请参加复审人员自觉排队,不要大声喧哗。有关复审事项,另请相互传告。
  附件:1.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附件1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doc )
      2.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开封51.doc、许昌77.doc、焦作120.doc、新乡61.doc、漯河33.doc、南阳105.doc) 

2014年7月1日

关于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复审的补充通知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高等教育毕业)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link.233.com/12515/),注册、申请并打印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与复审相关资料一并进行审核。

2014年7月2日

 

关于技术人员资格复审从业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根据全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人员资格复审情况,现将资格复审需提供的从业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应的社保记录,证明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年限经历。
  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保记录的,也可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所颁发的能够证明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年限经历的的合格证、资格证等。
  如以上证明材料均无法提供,应提交以下两个材料:
  一是单位应出具文件说明未缴纳社保的原因,加盖公章。
  二是能够证明报考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年限经历的劳动合同(审原件、交复印件)。

 2014年7月3日

相关阅读

添加一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一级消防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