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07年继续试行专升本选拔范围及条件确定
四、其他事项
1、有关“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必须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有关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循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
2、经审核通过“专升本”选拔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执行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士学位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完成了×年制本科学习计划”,学习时间都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3、各高校应将本通知告知全体专科学生。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专升本”志愿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专升本”学生注册名单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专升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