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07年继续试行专升本选拔范围及条件确定
10月8日,湖南省教育厅向各普通高等学校发出《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决定2007年继续试行从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学生进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本科高校修满两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
2007年湖南继续试行“专升本”选拔范围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电大普通班和2007年有三年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的成人高校)三年制的普通专科和高职专科的应届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10%。全省选拔比例控制在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5%以内。各本科院校“专升本”专业和招收名额由学校申请、湖南省教育厅核定后下达。
推荐条件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10%;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学生于2005年6月及以后参加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必须达到426分以上。
《通知》要求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各高校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专科毕业生。对要求参加“专升本”选拔而尚未获得合格的英语等级证书的学生,务必通知其参加2006年12月份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附: 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我厅决定2007年继续试行从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学生进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本科高校修满两年,成绩合格后毕业,获得本科文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电大普通班和2007年有三年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的成人高校)三年制的普通专科和高职专科的应届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10%。全省选拔比例控制在选拔范围内学生总数的5%以内。各本科院校“专升本”专业和招收名额由学校申请、我厅核定后下达。
二、推荐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
2、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10%;
3、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学生于2005年6月及以后参加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必须达到426分以上。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各高校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专科毕业生。各高校对要求参加“专升本”选拔而尚未获得合格的英语等级证书的学生,务必通知其参加2006年12月份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