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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专题讲义(17)

来源:233网校 2010年8月2日

  六、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数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七、资源税税收减免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选择)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自2007年1月1日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煤层气是指贮存于煤层及其围岩中与煤炭资源伴生的非常规天然气,也称煤矿瓦斯。

  八、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掌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单选性计算题)

  (二)资源税纳税地点(了解)

  (三)资源税纳税期限(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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