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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3年1月13日

  知识点十四、法律责任的种类

类型 具体责任
1.民事责任(10种)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2.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内部制裁措施)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刑事责任 主刑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4)无期徒刑
(5)死刑
数罪并罚的,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可以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消除危险

  B.恢复原状

  C.赔礼道歉

  D.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的种类。

  多项选择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的有( )。

  A.罚款

  B.赔偿损失

  C.赔礼道歉

  D.没收财产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责任的种类。选项A属于行政责任,选项D属于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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