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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公司法律制度历年试题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8日

  4、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的有( )。(2002年)

  A、公司股东

  B、公司职工

  C、公司董事

  D、公司财务负责人

  答案:AB

  [解析]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2003年)

  A.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B.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C.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D.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答案:BC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 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6、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有( )。(2003年)

  A.国有独资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外商投资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AB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7、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须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有( )(2004年)

  A公司利润分配

  B修改公司章程

  C公司合并、分立

  D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答案〕BC

  [解析]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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