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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公司法律制度历年试题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8日

  8、甲、乙、丙、丁拟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2004年)

  A以实物出资

  B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C以劳务出资

  D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答案〕ABD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

  9、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下列情形中,能使董事会决议得出顺利通过的有( )(2004年)

  A.5名董事出席会议,一致同意

  B.7名董事出席会议,4名同意

  C.5名董事出席会议,4名同意

  D.9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同意

  〔答案〕AD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须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三)判断题:

  1、 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0年)

  答案:√

  [解析]参考教材。

  2、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000年)

  答案:×

  〔解析〕应为“由董事会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 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2001年)

  答案:√

  〔解析〕公司利润的分配顺序是: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后再向股东分配利润。

  4、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成立日期为股款缴足的日期。 (2002年)

  答案:×

  [解析]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在股款缴足验资后,应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才是公司的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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