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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合同法律制度历年试题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8日

  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2001年)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答案:A

  〔解析〕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5、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以企业债券进行质押的,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2001年)

  A、主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将债券交付质权人之日

  D、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答案:C

  〔解析〕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在将债券交付质权人之日质押合同生效。

  6、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2002年)

  A、要约撤回

  B、要约撤销

  C、要约生效

  D、要约失效

  〔答案〕A

  [解析]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作废的行为不能使要约生效,应首先排除。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也是要约失效的情形之一。从此题所涉及内容的时间看,3月8日,受要约人乙企业先收到甲公司声明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乙企业收到信函,要约才生效,甲公司声明作废的传真发生在要约失效前,符合要约撤回的规定,属于要约的撤回。

  7、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当事人的这种权利称为( )。(2002年)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B

  [解析]《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先履行)抗辩权。其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地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的为同时履行抗辩权。

  8、根据《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 )。(2002年)

  A、无效合同

  B、可撤销合同

  C、有效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A

  〔解析〕关于合同的效力,《合同法》规定了四种情况。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能是有效合同;而可撤销合同涉及的主要是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效力待定主要涉及的是主体条件不符合的情况。关于无效合同的情形,其中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所以应选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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