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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合同法律制度历年试题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8日

  1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2004年)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A

  〔解析〕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故A正确。B撤销要约是使生效的要约失效;C要约生效,合同成立;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使原要约失效,但原要约生效在先。

  1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有效期限是( )(2004年)

  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

  C.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D.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

  〔答案〕C

  〔解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

  15、甲与乙签订了标的额为20万元的买卖合同,为保障合同的履行,合同中附加了定金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的定金数额最多不得超过( )万元(2004年)

  A.4

  B.6

  C.8

  D.10

  〔答案〕A

  〔解析〕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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