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汽车销售、汽车修理修配、汽车租赁业务。2005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用于汽车生产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共800万元;
(2)进口大型检测设备一台,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10万元;
(3)销售汽车,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000万元;
(4)兼营汽车修理修配业务,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30万元,用于汽车修理修配业务所购进的零部件、原材料等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共4万元;
(5)兼营汽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50万元。
该厂分别核算汽车销售、汽车修理修配、汽车租赁业务的营业额。
要求:
(1)计算该厂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该厂8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该厂8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注: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
【正确答案】 (1)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售汽车应缴纳增值税=9000÷(1+17%)×17%-800=507.69(万元)
汽车修理修配业务应缴纳增值税=30×17%-4=5.1-4=1.1(万元)
(2)8月份应缴纳消费税=9000÷(1+17%)×8%=615.38(万元)
(3)8月份应缴纳营业税=50×5%=2.5(万元)
2.某市宾馆2005年4月经营业务如下:
(1)客房收入1000万元;
(2)餐饮收入400万元;
(3)单独出租房屋收入200万元;
(4)夜总会收入100万元(其中:门票费20万元、点歌费15万元、烟酒饮料费65万元);
(5)商务会所提供服务收入50万元;
要求:计算该宾馆2005年4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客房收入应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
(2)餐饮收入应纳营业税=400×5%=20(万元)
(3)单独出租房屋收入应纳营业税=200×5%=10(万元)
(4)夜总会收入应纳营业税=100×20%=20(万元)
(5)商务中心服务费收入应纳营业税=50×5%=2.5(万元)
(6)合计应纳营业税=50+20+10+20+2.5=102.5(万元)
3.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货物一批,货物以离岸价格成交,成交价折合人民币为1410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10万元和包装费5万元),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大连港的运费、保险费等共45万元。假设该货物适用关税税率50%、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30%。请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纳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正确答案】 (1)计算应纳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离岸价+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运保费=1410-10+45=1445(万元)
关税=1445×50%=722.5(万元)
(2)计算应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445+722.5)÷(1-30%)=3096.43(万元)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3096.43×30%=928.93(万元)
(3)计算应纳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445+722.5+928.93=3096.43(万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3096.43×17%=526.39(万元)
4.某电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2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销售A产品50台,不含税单价8000元,货款收到后,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提货单交给了购买方。截止月底,购买方尚未提货。
(2)将20台新试制的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单位成本为6000元,该产品尚未投放市场。
(3)单位内部基本建设领用甲材料10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
(4)改、扩建单位幼儿园领用甲材料200公斤,每公斤单位成本为50元。同时领用A产品5台。
(5)当月丢失库存乙材料800公斤,每公斤单位本为20元,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
(6)当月发生购进货物的全部进项税额为70000元,全部取得增值税发票并通过了认证。
其他相关资料:上月进项税额已全部抵扣完毕。购销货物增值税税率均为17%。税务局核定的B产品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1)计算当月销项税额。
(2)计算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
(3)计算当月应缴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销售A产品销项税额=8000×50×17%=68000元
将B产品分配给投资者的销项税额=6000×(1+10%)×20×17%=22440元
改、扩建幼儿园领用A产品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销项税额=8000×5×17%=6800元
当月销项税额=68000+22440+6800=97240元
(2)当月进项税转出
单位内部基建领用甲材料=1000×50×17%=8500元
改、扩建幼儿园领用甲材料=200×50×17%=1700元
当月丢失库存乙材料=800×20×17%=2720元
进项税转出合计=8500+1700+2720=12920元
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70000-12920=57080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97240-57080=40160元
5.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5年7月的有关业务如下: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
(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5万元(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货物已验收入库;
(3)本月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1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货物已移送。
(4)2005年6月留抵税额为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
【正确答案】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00×(17%-13%)=4(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40.4÷(1+17%)+140.4÷(1+17%)÷600×200]×17%-(85-4)-5=27.2-81-5=-58.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00×13%=13(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绝对值)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3(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3-13=0(万元)
(6)7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税额=58.8-13=4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