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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记!十大常见税种的最新实操热点知识整理

来源:233网校 2018年3月1日

三、车辆购置税

1.特点:范围,环节单一/特定目的中央税/价外,不转嫁税负。

2.作用:筹集资产/规范政府行为/调节收入差别/打击走私。

3.税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四轮运输车。

4.纳税人:境内购买/进口/受赠/自产/获奖/其他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5.税率:10%;因质量退回的,申报日起每满1年扣10%后退税,未满1年全退。

6.计税依据:基本同增值税,代收要看谁开票,控购费不征。

7.直接减免税:1.04/10/1起三轮车不征;2.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8.行业减免税:1.使馆驻华及外交人员自用车辆;2.列入军队装备计划的车辆;3.防汛消防指挥等专用车。

9.慈善减免税:1.回国留学人员用现汇购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2.长期定居外国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3.底盘发生更换的重新申报;4.己用未税的滞纳金从登记日/出厂后60日起算,超过3年或没有凭证的按3年算。

10.义务时间:在上牌前的使用环节,购车发票日期/其他取得日/进口报关日起60日内。

11.纳税地点:1.车辆登记注册地;2.不登记的在所在地。

12.特殊情况(1):没有购价或偏低的按最低计税价。

13.特殊情况(2):己用车辆税额=最低价*[1-(已用年/规定年)]*10%,减去已缴数补征,多缴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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