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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冲刺习题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2014年8月11日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解析】选项AB: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应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选项C: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2.
  【答案】B
  【解析】该门窗商店销售门窗的同时提供安装劳务,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应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该门窗商店2014年2月应缴纳增值税=(10.3+5.8)/(1+3%)×3%=0.47(万元)。
  3.
  【答案】A
  【解析】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13%+10×11%=14.1(万元),甲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234/(1+13%)×13%-14.1=12.82(万元)。
  4.
  【答案】C
  【解析】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甲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200×17%+20×11%+10×17%=37.9(万元)。
  5.
  【答案】A
  【解析】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抵偿债务、投资入股、换取生产资料等方面的,其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应按该应税消费品的最高价确定;用于碰撞试验的小汽车属于连续生产,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但是用于奖励给优秀员工的5辆小汽车需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该小汽车生产企业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100×15×17%+100×18×9%+10×5×(1+8%)/(1-9%)×(17%+9%)=432.43(万元)。
  6.
  【答案】C
  【解析】该运输公司应缴纳增值税=111/(1+11%)×11%+190×11%-30.6=1.3(万元)。
  7.
  【答案】B
  【解析】将购进的小麦用于职工食堂的属于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则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0×13%+1.1)×(1-20%)=6.08(万元);该面包生产企业应纳增值税=100×17%-6.08=10.92(万元)。
  8.
  【答案】C
  【解析】该企业当月应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7518-558)÷(1-13%)×13%+558×11%=1101.38(元)。
  9.
  【答案】D
  【解析】该企业进口小轿车应缴纳进口增值税=(200+40+23.74)×17%=44.84(万元)。
  10.
  【答案】D
  【解析】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免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免,依照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11.
  【答案】B
  【解析】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销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售出,需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甲企业应纳消费税=300×3%-(100+20)/(1-3%)×3%=5.29(万元)。
  12.
  【答案】C
  【解析】该白酒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100+2)×2000×0.5/10000+(120+120/100×2)×20%+10/(1+17%)×20%=36.39(万元)。
  13.
  【答案】B
  【解析】选项A:既不需要征收增值税,也不需要征收消费税;选项CD:需要征收增值税,但不需要征收消费税。
  14.
  【答案】C
  【解析】选项A: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B:雪茄烟在批发环节不缴纳消费税;选项D:帆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5.
  【答案】D
  【解析】选项A: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税款;选项B:不存在抵扣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规定;选项C: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其已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扣除。
  16.
  【答案】D
  【解析】该白酒厂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3×100000×(1+5%)+3×2000×0.5]÷(1-20%)×20%+3×2000×0.5=82500(元)。
  17.
  【答案】A
  【解析】消费税的抵扣是按照生产领用量抵扣的,进口香水精领用的70%可以抵扣已纳的消费税。进口后直接销售的香水精不再缴纳消费税。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60×30%-(20+20×10%)/(1-30%)×30%×70%=11.4(万元)。
  18.
  【答案】C
  【解析】选项ABD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属于营业税的纳税人。
  19.
  【答案】A
  【解析】选项B:属于增值税混业经营行为;选项C:属于兼营行为;选项D:属于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该分别计算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20.
  【答案】C
  【解析】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含5年)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王某上述行为应缴纳营业税=350×5%=17.5(万元)。
  21.
  【答案】D
  【解析】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按照下列公式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该餐饮企业应纳营业税=120×5%-11.7/(1+17%)×17%=4.3(万元)。
  22.
  【答案】D
  【解析】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的,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营业额。该装饰公司应纳营业税=(20+2)×3%=0.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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