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费 用
一、费用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一)费用的概念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二)费用的特点
1.费用最终会导致企业资源的减少,具体表现为企业的资金支出或资产耗费,它与资产流入企业所形成的收入相反。
2.费用最终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费用与一定的会计期间相联系,成本与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或某种劳务相联系。
(三)费用的分类
费用按照经济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和期间费用。
1.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生产成本主要是指与生产产品有关的费用,是以产品为成本对象归集的费用。生产成本需进一步划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产品成本项目。直接材料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物、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以及其他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制造费用指企业各生产单位(如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扣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提供损失等。
劳务成本指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费用,是以劳务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费用。
2.期间费用。指企业当期发生的必须从当期收入中得到补偿的费用,包括不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二、生产成本的核算
(一)生产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1.区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
2.将应计入本期产品成本的各种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各种产品成本;
3.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的产品,采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出该种完工产品的成本。
(二)生产成本的会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的归集、分配、结转情况,企业应设置"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分别归集。对于发生的能直接归属于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对于发生的无法直接判断其应归属的成本核算对象的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中归集,月度终了再采用一定的方法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
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验收入库的产成品等,应于月度终了,按实际成本,从"生产成本"科目专入"库存商品"科目。
(三)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包括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三种。
1.品种法
品种法亦称简单法,是指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单步骤、大批量生产的企业,如发电、供水、采掘等企业。
2.分批法
分批法亦称定单法,是指以产品的批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和分排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的企业。如造船、重型机器制造、精密仪器制造等。分批法的主要特点是所有的生产费用要分别产品的定单或批别来归集,成本计算对象是购买者事先定货或企业规定的产品批别。
3.分步法
分步法是指以生产过程中各个加工步骤(分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计算各步骤半成品和最后产成品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连续加工式生产的企业和车间,如冶金、纺织、造纸、水泥等。
三、期间费用的核算
(一)营业费用的核算
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商品流通企业购入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属于营业费用。
企业应设置"营业费用"科目,核算营业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并按营业费用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管理费用的核算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等。
企业应设置"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并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或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务费用的核算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企业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并按财务费用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三节 利 润
一、利润的构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有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其中: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所得税是指企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二、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等。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如销售材料或出租包装物结转的成本等。
企业应设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分别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形成的收入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税金等。
三、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等。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分别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
四、补贴收入的核算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以及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
企业应设置"补贴收入"科目,核算补贴收入的取得及结转情况,并按补贴收入的具体项目设置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