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骨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销售价款均不含增值税额。该公司2005年3月份发生了如下业务;⑴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发出商品一批,成本价180000元,售价200000元,增值税率17%;合同约定从本月起分四个月等额收款,当月末收到货款。⑵委托天地集团代销商品一批,成本价20000元,协议价24000元,增值税率17%,当月未收到代销清单。⑶销售给黄河公司一批商品在本价15000元,售价20000元,增值税率17%,商品已发出,并收到60%货款,但当日黄河公司提退货,双方未达到一致意见。⑷销售给浩方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商品成本价10000元,售价15000元,增值税率17%,已收到货款,并将提货单交给浩方有限责任公司。⑸预收天地集团58000元货款,当月发出商品成本价20000元,售价25000元,增值税率17%,⑹销售给中华集团公司一批商品成本价80000元,售价100000元,增值税率17%,已收到货款,发出商品,但合同约定由销售方负责安装,未安装完毕。已知安装工作是销售本商品重要的一部分。⑺与天地集团进行以旧换新业务,回收甲商品价格12000元,出售新乙商品成本价40000元,售价50000元,增值税率17%,天地集团已支付价款。⑻销售给F公司一批商品成本价30000元,售价40000元,增值税率17%,已收到货款,发出商品,但合同约定退货期为45天。要求:根据上述业务计算甲骨龙公司4月份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并说明各项业务是否确认收入的理由。
答案:
(1)分期收款销售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确认收入,本项业务确认销售收入50000,销售成本45000元。
(2)委托代销在受托方售出,交来商品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本项业务不能确认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3)该项业务由于对是否退货有争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给黄河公司,不能确认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4)提货销售在收到货款,将提货单交给购买方时确认收入,本项业务确认销售收入15000元,销售成本10000元。
(5)预收货款销售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本项业务确认销售收入250000元,销售成本20000元。
(6)合同约定由销售方负责安装的,待安装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本项业务不能确认收入。
(7)以旧换新业务,分别按购销业务处理,本项业务确认销售收入50000元,销售成本40000元。
(8)附有退货条件的销售在买方正式接受商品或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本项业务不能确认收入和成本。
本月销售收入=50000+15000+25000+50000
=140000(元)
本月销售成本=45000+10000+20000+40000
=115000(元)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收入的确认条件。应注意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3、乙公司承建厂房一幢,总造价8000万元,工程于2003年4月1日开工,预计在2004年8月底完工,客户预交55%的工程款,其余款项等完工交付使用后结算。该工程全部成本为5600万元,2003年成本为3360万元。该合同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乙公司相关会计分录。(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
(1)2003年:
工程进度=3360÷5600×100%=60%
应确认的收入=8000×60%=4800(万元)
借:银行存款4400(8000×55%)
贷:预收账款4400
借:应收账款400
预收账款4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360
贷:工程施工3360
(2)2004年:
工程进度=(5600-3360)÷5600×100%=40%
应确认的收入=8000×40%=3200(万元)
借:银行存款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200
应收账款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240
贷:工程施工2240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关键在于完工程度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