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资产负债管理
一、资产管理 资产的行政事业占用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表示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一)流动资产的管理
1、货币资金管理
2、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
3、存货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概念和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可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可分为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按所有权可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
(3)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按固定资产的用途和自然属性,将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①房屋及建筑物;②专用设备;③一般设备;④文物及陈列品;⑤图书;⑥其他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报废与转让
3、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4、关于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三)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及其管理
1、无形资产的取得途径
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按取得途径,可分为自行开发创造、从外部购入、接受捐赠和投资者投入等。
2、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
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二是取得无形资产使用权。
3、无形资产的转让方式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与取得方式相对应,有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和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
不论是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还是转让使用权,获得的转让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之外,计入单位事业收入。
(四)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及其管理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主要分为经营投资和债券投资。
二、负债管理
(一)行政单位的负债管理
1、应缴预算款的管理
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指按国家规定由行政机关直接收缴的部分)、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应缴预算的资金等。
行政单位取得的应缴预算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每月月末不论是否达到缴款额度,均应清理结缴。任何单位不得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应缴预算款项。年终必须将当年的应缴预算款项全部清缴入库。
2、应缴财政专户款的管理
财政专户实际上是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的简称。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统一的专户,用于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暂存款的管理
(二)事业单位的负债管理
1、借入款项的管理
2、应付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
3、应缴款项的管理
三、净资产管理
(一)行政单位的净资产管理
1、固定基金
2、结余
行政单位的结余分为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
(二)事业单位的净资产管理
1、事业单位的结余及其分配的管理
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两部分。
2、事业单位的固定基金管理
3、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管理
4、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