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我国主要税收制度
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检验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握有关我国现行主要税收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实务的程度,提高考生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理解能力。
考试内容
(一)商品课税
掌握商品课税的特点;掌握增值税的类型、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和计税方法;掌握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目税率和计税方法;掌握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和计税方法;熟悉关税的课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类型。
(二)所得课税
掌握所得课税的特点;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和征收方法;熟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和税收优惠;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计税方法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财产课税
掌握财产课税的特点;熟悉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税率;熟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额。
(四)其他课税
熟悉其他课税的内容及进一步的分类;掌握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掌握农业税的特点、计税依据和税率,农业税收改革发展的方向;掌握印花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十三、政府预算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考生对政府预算和预算外资金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提高考生对政府预算的理解能力和对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必要性及主要内容的认识。
考试内容
(一)政府预算的概念
掌握政府预算的概念;掌握政府预算的作用。
(二)政府预算的组成
掌握我国五级预算的划分;掌握各级政府预算的组成内容。
(三)政府预算原则
掌握政府预算的五项原则。
(四)政府预算的类型
熟悉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的不同特点;掌握经济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的主要内容。
(五)预算外资金
掌握预算外资金的概念、特点;熟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原则和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