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
(一)特别风险的含义
作为风险评估的一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识别的风险哪些是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以下简称特别风险)。
(二)确定特别风险时应考虑的事项
在确定哪些风险是特别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考虑识别出的控制对相关风险的抵消效果前,根据风险的性质、潜在错报的重要程度(包括该风险是否可能导致多项错报)和发生的可能性,判断风险是否属于特别风险。
在确定风险的性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风险是否属于舞弊风险;
2.风险是否与近期经济环境、会计处理方法和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有关;
3.交易的复杂程度;
4.风险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
5.财务信息计量的主观程度,特别是对不确定事项的计量存在较大区间;
6.风险是否涉及异常或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
(三)非常规交易和判断事项导致的特别风险
1.非常规交易是指由于金额或性质异常而不经常发生的交易。
2.判断事项通常包括做出的会计估计。
(四)考虑与特别风险相关的控制
对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相关控制的设计情况,并确定其是否已经得到执行。
如果管理层未能实施控制以恰当应对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并考虑其对风险评估的影响。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此类事项与治理层沟通。
(1) 控制测试:如果计划测试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注册会计师不应依赖以前审计获取的关于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2) 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专门针对识别的特别风险实施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实施细节测试,或与细节测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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