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较信息的含义
比较信息,是指包含于财务报表中的、符合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与一个或多个以前期间相关的金额和披露。
对应数据,是指作为本期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上期金额和相关披露,这些金额和披露只能和与本期相关的金额和披露(称为“本期数据”)联系起来阅读。
比较财务报表,是指为了与本期财务报表相比较而包含的上期金额和相关披露。
注意:
对于对应数据,审计意见仅提及本期;对于比较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提及列报的财务报表所属的各期。
二、审计程序
(一)一般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财务报表中是否包括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要求的比较信息,以及比较信息是否得到恰当分类。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
(1)比较信息是否与上期财务报表列报的金额和相关披露一致,如果必要,比较信息是否已经重述。
本期财务报表中的比较信息来源于上期财务报表中的本期数据,因此,有必要将比较信息与上期财务报表列报的金额和相关披露进行核对,以确定两者之间是否一致。
(2)在比较信息中反映的会计政策是否与本期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如果会计政策已发生变更,这些变更是否得到恰当处理并得到充分列报与披露。
(二)注意到比较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时的审计要求
1.在实施本期审计时,如果注意到比较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2.如果上期财务报表已经审计,且上期的重大错报已经更正,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比较信息与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一致。
(三)获取书面声明
三、审计报告
1.对应数据
对应数据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2.比较财务报表
情形描述 | 审计报告的处理 |
总体要求 | 当财务报表中列报对应数据时,由于审计意见是针对包括对应数据的本期财务报表整体的,审计意见通常不提及对应数据 |
上期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仍未解决 | 如果未解决事项对本期数据的影响或可能的影响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导致非无保留意见事项段中同时提及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 |
如果未解决事项对本期数据的影响或可能的影响不重大,注册会计师应当说明,由于未解决事项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之间可比性的影响或可能的影响,因此发表了非无保留意见 | |
上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 如果注册会计师已经获取上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审计证据,以前对该财务报表发表了无保留意见,且对应数据未经适当重述或恰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对应数据,在审计报告中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
若存在错报的上期财务报表尚未更正,并且没有重新出具审计报告,但对应数据已在本期财务报表中得到适当重述或恰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以描述这一情况,并提及详细描述该事项的相关披露在财务报表中的位置 | |
上期财务报表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 | 如果上期财务报表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可以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对应数据出具的审计报告 |
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其他事项段中说明对应数据未经审计。但这种说明并不减轻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期初余额不含有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的责任 |
情形描述 | 审计报告的处理 |
总体要求 | 当列报比较财务报表时,审计意见应当提及列报财务报表所属的各期,以及发表的审计意见涵盖的各期 |
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的意见与以前发表的意见不同 | 当因本期审计而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如果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的意见与以前发表的意见不同,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其他事项段中披露导致不同意见的实质性原因 |
认为存在影响上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且前任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 如果上期财务报表已经更正,且前任注册会计师同意对更正后的上期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仅对本期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
前任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或不愿对上期财务报表重新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其他事项段,指出前任注册会计师对更正前的上期财务报表出具了报告 | |
上期财务报表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 | 如果上期财务报表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除非前任注册会计师对上期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一同对外提供,注册会计师除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外,还应当增加其他事项段 |
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如果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其他事项段中说明比较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这种说明并不减轻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期初余额不含有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