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卷面的试题具体来看一下,首先看一下客观题的第一部分单项选择题,一共20题,20分,第一个题考的是无效民事民法行为,我们考生做这个题的时候关键要抓住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没有考虑到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而考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题目的选项一定会选错,这个题目的正确答案是B。应该讲这个题目没有难度,是送考生分值的分的题目。为什么呢?2002年就考了一个多选题,今年的单选题的选项B就是当年多选题选项之一,等于把多选变为单选考察考生。考生容易模糊的、拿不准的是A这个选项能不能选,A这个选项给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而法规的原样是限制民事行为的能力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就差“不能独立实施”这几个字,这个选项可能是正确说法,所以选项A是容易出错的选项。
第二个单选题考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一年的情形,正确答案是C选项。这个题是04年的多选题的选项,今年把它变为单选题来考,还是历年考题的一个再现。
第三个题,考察的是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主要考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正确答案是D选项。A选项讲的不再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所以这个选项显然错误的。B和C选项,一个是以其他财产为清偿,一个是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我们考生需要在题干中抓住一个关键词王某是以个人财产为出资的,因此和其他的财产和家庭的共有财产都无关。
第四个题考察的是合伙企业法当中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正确答案是B,其中A、D两个选项是应当除名的情形,C选项是协议退伙的情形。
第五题考察的是公司法当中有关组织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有:我们考生一定要在题干当中问的是正确的,问不正确的,一字之差选项全变了。这个题目正确的说法是B。A的说法,说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我们考生可以从两个角度去理解这个选项的说法不正确。因为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要设一到两名的监事。另外一个你理解的角度,就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它可以不设董事会,不管从哪个角度理解,这个选项都是一个错误的说法。C选项,讲的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它的产生办法,其实考生只要注意一个关键词“选举产生”,我们强调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当中指定的,关键词是“指定”,而不是“选举”,我们在上基础班的时候,反复的跟考生强调一定要注意关键词,只要关键词没错,选项就是对的,关键词错了,选项就是错的,这个知识点考生不应该出错。D选项是出题考试给考生的一个陷阱,考的是对法律专业术语的掌握,选项本身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法律的原文是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就是说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而“应当”是必须有的概念,所以这是一个错误的说法。B选项是正确答案。
第六题是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以后无需办理的事项,也就是说考股权转让后的程序规定。坦率的讲,这个题目是我们考生做得不太好的一个题,这个题,考生平时基础班的时候,习题班的时候,你自己复习的时候,可能更多的注意的是对股东股份转让的一些限制性的因素,实质限制,而很少注意程序,而出题专家考了股东程序方面的知识,正确答案应该是C。
第七题是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我们考生需要在题干当中抓住这样两个关键点,一个关键点是外国出资人的现金投资是120万美元,要考虑外国投资者的出资在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当中到底占多少比例,是低于25%的情形。既然低于25%的情形,法律对于现金出资的期限就有要求,这是我们考生要抓住的第二点。这道题目的正确答案是A。因为只有以实物和工业产权为出资的时候,才能选B,C和D这两个答案一下子可以排除,只能在A、B这两个答案中准确的二选一就可以轻松拿到这道题的分。
第八题考察的是第五章当中外资并购部分,注册资本如何决定投资总额,这是05年考的一个多选题,今年把它变为单选题考察学生,又是历年考题的再现,正确答案是C,需要学生掌握500万至1200万的分段,注册成本是2.5倍的比例,正确答案是C。
第九题是破产法的一个题目,04年试题在这里考了一个单选题,今年仍然考的是单选题,正确答案为A。
第十题是比较难的单选题,相对来讲也比较偏,考生做的可能不是很好,这个题目正确的答案是A。考生怎样得到这个正确答案呢?继续审理、中止审理、最终终止审理、驳回起诉,到底选择哪个关键词?需要考生明确这考察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这样一个知识点,保证人被其他企业、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形。这个知识点在我们教材的157页,我们考生可以对照教材看一下这个知识点。
第十一题是证券法一个新的规定,考生需要在一句话中的题干抓住三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是“同时”,第二个关键词“自营”,第三个关键词是“资产管理业务”,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假如证券公司经营的是经济业务,是投资咨询业务,是相关的财务管理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该是选A这个选项,5千万元。如果经营的是其中的证券自营或者资产管理业务的一项,就应该选B这个选项,人民币一亿元,作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只有同时经营两项以上的时候,C选项才是正确答案。这三个数在我们教材当中同时有规定,D选项的10亿人民币是一下子可以排除的,所以这个题目应该说出题老师想刁难考生们,对于基础班的学生来说并不难,因为是基础班的原题,连数都没有变,只要听了基础班,这个题目可以一秒钟得出正确答案,得到一分的考分。
第十二题考的是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和交易表述正确的有:正确答案是A。考生需要把A、B两个选项作二选一,因为一个是开放式的,一个是封闭式的,你不可能两个选项都选,这两个选项是矛盾的,只能二选一。C选项,申请上市基金的基金持有人是不得少于一千人,题目给的是500,显然是错误的。D选项,不是涨停上市的情形,而是终止上市的情形,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
第十三题,正确答案为:D。这实际上是一个小小的案例题,你不要看它用单选的方式来考察,如果你不把它当做一个小案例分析清楚的话,你得不出正确答案。我们考生需要明确这样几点,第一点,乙是给付20万定金的一方,甲是接受定金的一方,并且甲是违约方。第三点,是乙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题目问的是乙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利益,必须考虑是否最大限度,仅仅保护自己利益还不可以,要最大限度。我们看给的四个选项,A是请求双倍返还40万元,双倍返还40万元其中有20万元本金是自己的,所以你实际只拿到20万,B选项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和A选项比,限度大了,但是和其他底下的选项比不一定是最大的限度,所以你要把这个题目的四个选项都看完。C选项违反了违约金定金不能同时并用的原则,这个选项考生很容易排除掉。D选项是请求甲支付违约金30万,同时要求返还定金20万,这是A、B、D三个选项当中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利益的一个选项。所以,看起来是一个单选题,但实际上是一个简单的案例题,是一个小的案例。
第十四题,听了基础班、习题班的考生,可能会特别轻松的做出来,因为这是数都没有变的一个题目。考察的是教材第十章当中一个新的规定,我们考生需要明确的是2005年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四千万美元,又告诉你了经常项目的外汇支出三千万美元,考察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现汇的最高限额,你得知道支出占收入的比例是80%以下的保留的数额是50%,所以B选项是正确答案。
第十五题,考察十一章支付结算当中存款账户的用途,问的是可以用于办理现金支取的账户有哪些?同学可能说老师教材当中没有明确的一句话说临时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支取,对,是这样的题,这个题不必要在这句话当中找到原封不动的话,可以用排除法,A、B、C这三个选项是不得以取的选项,题目当中规定不得以取的选项,只能选D。
第十六题,是送给考生分值的一个题目,正确答案为C,考一个赔偿金的比例2%。
第十七题是票据法当中有关银行本票付款期限的规定,也是送给考生分数的题目。正确答案为B。
第十八题,考察票据法当中汇票、出票行为的法律效应,这个题是相对难一点的题目,正确答案为C。A选项错在后半句话,说仅享有对出票人的权利。B选项题目表述说付款人在出票人完成出票之日,其实是承兑后成为汇款的主债务人,关键词是承兑后,而不是完成出票之日。D选项,我们在讲基础班、习题班的时候,反复告诉考生当中,票据法是谁签章谁负责,考的就是这样,不管编造前还是变造后,不可能承担责任,所以C选项是正确答案。
第十九题,正确答案为D,是出题考试挖了坑想让考生掉下去的题目,是有陷阱的题目。我们考生需要在题干中找到这样几个关键点,第一个关键点考察的是支票,第二个关键点是题目给了三个时间,06年的6月5日为出票日,6月12日是银行拒绝付款日,6月15日是B公司代为清偿日。题目问的是B公司向A公司行使债追索权的期限,债追索权的期限就使考生掉进出题老师的圈套。我们考生必须很清楚的知道,A在这里是出票人,也就是说,它考察的是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的时效问题,应该是出票日期6个月。如果是债追索的行使是三个月,如果考生不明确这一点,这个题目一定会做错。我相信参加过基础班和听过王老师课的话,是一定不会做错的,是按照主观题来讲解的。如果案例对的话,这道题就手到擒拿马上做出来,正确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