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律行为与代理
1.法律行为
(1)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法律行为的分类
(3)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4)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5)无效的民事行为
(6)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代理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代理的适用范围
(3)代理的种类
(4)代理权的行使
(5)无权代理
(四)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期间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五)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概念
2.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3.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1)仲裁
(2)诉讼
二、本章教材变化与概述
本章作为教材的第一章,主要是针对经济法以及民法中一些基础知识作了简要的介绍,目的在于使考生对经济法研究的范围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其中经济法律关系是分析问题的基础,法律行为与代理与本书的其他章节,如合同法、票据法等内容联系甚密,诉讼时效与仲裁、诉讼制度是解决经济纠纷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
2005年本章内容基本没有发生变化。本章题型以客观题为主,所占分值不多。本章的突出特点是基本概念较多,并且是全书的一个基础,要求考生要正确理解,切忌死记硬背;有关构成条件、时间的规定要准确记忆,并与其他章节中的相关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三、历年考题
一、选择题
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2004)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
答案:B
解析:行政法规的制定者是国务院。注意区分法律、法规的制定者的区别。本题A属于法律,C属于地方法规,D属于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