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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前最后六套题(一)

来源:233网校 2008年9月6日

200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

考前最后六套题(一)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答案】D

   【解析】善意取得的基本要件是善意、有偿、依法登记或者交付,选项D中的第三人接受赠与,没有付出合理对价,不构成善意取得。

3.【答案】A

   【解析】(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在本题中,小区业主通过受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小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形成了所有关系,依法享有地役权,因此有权向乙提出请求;(2)甲公司在转让全部小区房屋后,对需役地已不具有任何权利,丧失了地役权人的资格,因此,甲公司无权向乙提出请求。

4.【答案】B

   【解析】(1)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企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0年8月15日一2002年8月15日,由于乙企业于2001年1月解散,债权人甲公司只能找投资人张某;(2)债权人甲公司应当自乙企业解散之日起5年内找张某,否则其债权消灭;(3)只要债权人甲公司在2006年1月10日前找张某,张某就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甲公司在2003年4月1日要求张某承担清偿责任,张某如拒绝,则甲公司就可以对张某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间为2003年4月1日一2005年4月1日。

5.【答案】D

   【解析】(1)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应当对伙企业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丁)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6.【答案】D

   【解析】(1)选项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3)选项c: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因此,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由股东平均分配利润。(4)选项D: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7.【答案】B

   【解析】(1)选项A: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选项B: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甲、丁提出的付款条件不同,甲不享有优先购买权;(3)选项C:丙同意,甲视为同意,乙可以转让;(4)选项D: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8.【答案】A

   【解析】(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于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等5类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2)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债权人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9.【答案】D

   【解析】(1)选项A: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计入债务人财产;(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计人债务人财产;(3)选项C: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包括担保物),计入债务人财产;(4)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不能计人债务人财产。

10.【答案】c

   【解析】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1.【答案】B

   【解析】(1)选项A: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2)选项Bc: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3)选项D: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属于法定障碍。

12.【答案】A

   【解析】(1)选项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j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C: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选项D: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13.【答案】C

   【解析】(1)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5月10日)为交付时间(5月10日);(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5月10日)由买受人(刘某)承担。

14.【答案】c

   【解析】(1)选项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选项B: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3)选项C: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4)选项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15.【答案】D

   【解析】选项ABC属于资本项目的外汇支出。

16.【答案】D

   【解析】因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银行应予赔偿,再根据与第三方机构的协议进行追偿。

17.【答案】c

   【解析】(1)选项AD: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出票人与票据债务人存在合同纠纷;出票人存人票据债务人的资金不够);(2)选项B: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3)选项c属于“对物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抗辩。

18.【答案】B

   【解析】(1)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仅包括“制造、销售和进El”,而不包括“使用和许诺销售”;(2)侵害“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以及“使用和许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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