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孙某为与他人合伙经营服装生意,向许某借款l.5万元,约定借期6个月,月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5倍,到期本息一起付清。孙某为许某出具了欠条。孙某用此款与他人合伙倒卖服装旧货,被工商机关查获。工商机关将旧货全部没收,对每人罚款l万元。孙某为翻本,竭尽所有财产再次经营服装生意,又亏损,至还款期届满,已经无支付能力。许某多次催要,孙某无法清偿欠款。某日,许某又向孙某催债,恰有姜某找孙某还款,孙某将话岔开,进行掩饰。许某经了解,原来孙某数年前曾借给姜某l.7万元作经营资金,现在本息已达2万余元。孙某认为收回这2万元也得还债,故虽这笔债权已经到期亦不愿行使这一债权。许某遂以孙某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孙某收回姜某的借款以清偿许某的债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孙某与许某约定借款月利为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2.5倍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2)许某以孙某为被告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案例2】
张某于1991年12月20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森林剩余废物燃烧设备”发明专利申请,1992年l2月20日,国家专利局向其授予发明专利权。甲家具厂,为解决生产边角料问题,于1991年7月对原有锅炉进行技术改造,配备一台物料机,将锯末、木粉和刨花等杂物直接吹进锅炉悬浮燃烧,试制成“高效节能炉”,并于l992年1月取得省科委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证书。此后,该厂一直在本厂范围内使用“高效节能炉”。1993年12月8日,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该家具厂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经查明,“高效节能炉”与“森林剩余废物燃烧设备”在技术特征上完全相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请具体指明张某“森林剩余废物燃烧设备”的专利保护期间起算点。说明理由。(2)甲家具厂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张某的专利权?说明理由。
考前准备: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准考证打印汇总 打印疑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