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资金融机构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50%;
(2)企业(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50%;
(3)公司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50%以上,不再提取;
(4)在兼并程序终结日交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50%;
(5)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额50%以上的认股人出席;
(6)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如进入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累计高于原国有企业净资产50%(含50%)或主营生产部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进入股份制企业,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进入股份制企业的净资产50%,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
60%:
(1)经营外汇的银行其外汇资产要大于外汇负债的60%
65%:
(1)新股比率不低于65%
70%:
(1)发行可转换债券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75%:
(1)收购要约期满后,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80%:
(1)一个投资基金用于股票、债券不低于总资产80%;
(2)封闭式基金3个月内募集达80%即告成立;
(3)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其拨付给分公司或者证券营业部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80%。
90%:
(1)收购人持有90%时,其他持股人以其要约条件出售给他时,收购人应当购买。
150%:
(1)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婚丧假期间、依法参加选举和工会活动等社会活动期间都应发给工人工资,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原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个人独资)。
200%:
(1)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原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个人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