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例题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
【例1】某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用楼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公司缴纳了有关税费(营业税税率5%,印花税税率0.5‰,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3%),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5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万元,管理费用1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0万元,不含印花税),销售费用80万元(含广告费50万元),财务费用120万元(均为利息支出为120万元,并且支付的利息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多出10万元),该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则:
(1)则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701.75)万元。
(2)则该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55.3075)万元。
(3)B公司缴纳的契税(150)万元(契税税率3%)。
□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如下:
1、收入总额=5000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2885万元
(1)地价款=500万元
(2)开发成本=1500万元
(3)开发费用=110+(500+1500)×5%=210万元
(4)税费=250+25=275万元
(5)加扣费用=(500+1500)×20%=400万元
3、增值额=5000-2885=2115万元
4、增值率=2115÷2885=73%
5、应纳税额=2115×40%-2885×5%=701.75万元
□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1、收入总额=5000万元
2、准予扣除的成本=500+1500=2000(万元)
3、准予扣除的税金及附加=250(营业税)+25(城建税及附加)+2.5(印花税)+701.75(土地增值税)=979.25(万元)
4、准予扣除的费用=150+80+120-(2+10)=338(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0-979.25-338=1682.75(万元)
6、应纳企业所得税=1682.75×33%=555.3075(万元)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出售普通住宅
【例2】某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栋普通住宅进行销售,销售收入800万元,支付地价款100万元,建筑成本420万元,支付银行利息30万元(该借款用于其他工程),并按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额为10%。则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0)万元。
计算过程如下:
收入总额=80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100+420+(100+420)×10%+44+ (100+420)×20%=720(万元)
增值额=800-720=80(万元)
增值率=80÷720=11.11%<20%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并且增值率≤20%的,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