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出售旧房
1、单位出售旧房
【例3】某单位销售一栋70年代建造的房屋,销售价400万元,房屋原值为200万元,现在盖同样的房屋需600万元,该房屋四成新,按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则该单位应缴纳土地增值税(42.01)万元。
计算过程如下:
收入总额=40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600×40%+22.2=262.2(万元)
增值额=400-262.2=137.8(万元)
增值率=137.8÷262.2=53%
应纳税额=137.8 ×40%-262.2 ×5%=42.01(万元)
2、个人出售旧房
【例4】某中国居民转让其购买并居住10个月的位于市中心住房一栋,并签订产权转移书据一份。该住房买价100万元,售价300万元,评估价350万元,支付评估费0.2万元,该房屋八成新。则:
(1)应缴纳的营业税=(300-100)×5%=10(万元)
(2)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7%+3%)=1(万元)
(3)应缴纳的印花税=300×0.5‰=0.15(万元)
(4)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595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收入总额=300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350×80%+10+1+0.15+0.2=291.35(万元)
○增值额=300-291.35=8.65(万元)
○增值率=8.65÷291.35×100%=2.97%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8.65×30%=2.595(万元)
(5)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100-10-1-0.15-2.595-0.2)×20%=37.14(万元)
(四)转让土地使用权
【例5】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100万元获得某块土地使用权,之后将其以110万元的价格转让,转让时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共计6.05万元,印花税550元。则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19)万元。
计算过程如下:
收入总额=110
扣除项目=100+6.05=106.05
增值额=110-106.05=3.95
增值率=3.95÷106.05=3.7%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3.95×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