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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会《税法》讲义及习题:增值税

来源:233网校 2013年5月25日

  【重要知识点】:进项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一)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以下两种情况:
  凭票抵扣税——一般情况下,购进方的进项税由销售方的销项税对应构成。故进项税额在正常情况下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计算抵扣税——特殊情况下,自行计算进项税的两种情况:
  (1)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收购农产品的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2)运输费用。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①计算基数——这里所称的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但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②发票种类——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国际货物运输发票和货运定额发票。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本规定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上述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7.纳税人境外采购实付款项与海关专用缴款书的差额。
  (三)不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的三类处理
  第一类,购入时不予抵扣----直接计入购货的成本。
  第二类,已抵扣后改变用途、发生损失、出口不得免抵退税额----作进项税转出处理(此类转出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三类,平销返利的返还收入——冲减进项税额
  具体分析
  第一类,购入时不予抵扣----直接计入购货的成本。

  单选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从烟农手中收购烟叶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80000元,价外补贴8000元。已知烟叶税的税率为20%,则卷烟厂收购该批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A.0

  B.16000

  C.13728

  D.12480

  【答案】C

  【解析】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80000+8000)×20%=17600(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13%=(80000+8000+17600)×13%=13728(元)。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采购过程中共支付运杂费5000元,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输费2000元、建设基金200元、装卸费2200元、保险费600元;本月销售货物共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元,销货过程中支付运杂费共4000元,取得运杂费发票。该企业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9570

  B.9850

  C.10046

  D.10200

  【答案】C

  【解析】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如果运费与其他杂费没有分开核算,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00+(2000+200)×7%=3554(元),销项税额=80000×17%=13600(元),本月应纳的增值税=13600-3554=100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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