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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第二章知识点

来源:233网校 2013年12月19日

  知识点:纳税地点

  纳税人 

  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 

  机构所在地纳税 

  (2)非固定业户 

  销售地纳税,未在销售地纳税的,要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补交 

  (3)进口货物 

  报关地海关纳税 

  纳税地点规定中需要注意的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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