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等,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
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提示】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关于货运专票开具闷题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货物运输服务,使用货运专票;提供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不得使用货运专票。
5.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